(陕西)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中小企业局     发布时间:2015-12-1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十二五”以来,我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建设明显加快,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及时了解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困难问题、制定对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开展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1号)提出的“按产业和行业抽选5000户并逐步增加到10000户小型微型企业,作为监测样本,对其生产经营运行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的工作总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围绕中小企业发展和稳增长重点工作,结合基层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指标要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趋势、稳增长成效和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等重要信息。从有利于加强宏观指导和精准服务、可行性和精简实用出发,省局在对现有中小企业主要指标改进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监测指标,决定自2016年起施行。新指标主要包括:

    (一)市场主体培育指标。主要反映大众创业和工业企业培育情况。包括新增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数,其中,新增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个数。新增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数;其中,新增注册登记的个体加工户个数等。

    (二)工业经济增长指标。主要反映中小工业发展运行和对稳增长贡献情况。包括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效益增长情况,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三)成长梯队发展指标。主要反映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情况,是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升级不断取得新成效、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包括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三星企业”的营业收入和效益增长情况,新增成长梯队企业个数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建设指标。主要反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建立全省和各区域中小企业重点项目资料库,发挥项目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1千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本年内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以前年度开工在本年内继续建设项目)个数、投资额,本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个数、投资额,工业项目建设等情况。

    (五)重点监测企业指标。主要通过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平台汇集和分析反映各市县区重点监测的中小微企业主要产业、工业主要行业、成长梯队“三星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包括产销、效益、产品售价、成本费用、投资、用工、出口、用电、库存、订单等具体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简要情况(成长梯队预备企业和重点企业资料库),中小企业名录库建设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问卷调查情况等。

    以上5类指标中,前4项确定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指标考核内容;第5项指标的主要工作效果情况,列入服务体系建设指标考核内容。今后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以上指标进行调整。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充实和完善本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监测指标。

    二、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主要是运用工作调查方法,有重点地采集和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资料,完成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平台和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工作任务,及时反映中小微企业、成长梯队“三星企业”发展培育情况和各区域、产业、工业主要行业小微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建立重点项目和成长性企业资料库;针对发展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出困难,开展调查分析,为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加强考核和开展服务提供重要依据。“十三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要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体系,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切实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一)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信部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制度,将经济运行监测列入主要工作和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承担此项工作的科(处、股)室和专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市区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对所属基层部门、企业上传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和报送。各县(市、区)局负责组织监测信息的采集、初审和上传。监测信息由各级采集录入或企业直接录入,要逐步扩大监测信息直报企业的数量。

    (二)扩大监测范围,提高行业代表性。“十三五”期间,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监测企业个数从目前的5500户左右,逐步增加到1万户左右(成长梯队企业必须全部入网);进入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的企业从2200户逐步增加到3200户左右,各县(市、区)监测企业个数逐步稳定在100户左右,入网企业数稳居全国各省市前列。2016年,各县(市、区)进入省局监测网的企业个数达到70户以上,进入工信部监测网的企业个数达到28户以上,全省中小企业名录库入库企业个数力争超过10万户。新增的监测企业重点是梯队企业和新兴特色产业、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梯队企业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要全部入网。省监测网要增强资源共享与定期发布功能,为各级提供监测信息服务,开展比较分析,激发和调动各地区赶超发展的积极性。

    (三)及时上传信息,提高监测质量。每月15日前,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上传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信息,主要包括重点监测企业、梯队企业生产运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年1月底前,要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已有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资料,编制上年度的《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情况资料汇编》,报送上级部门。每月(季)度,省局将通过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系统对各市区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跟进督查。各级和企业录入上传的监测信息资料必须完整和准确,不得缺漏信息和编制虚假信息,确保时效性和信息质量。

    (四)加强专项调查,提高分析水平。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初要对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每月(或每季度)要向上级部门报送分析材料。经济运行分析要采取座谈会、实地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对趋势性、苗头性和突发性情况的收集和分析反映,及时提出有创新、有见地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建议和意见。重点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情况,稳增长情况和各区域行业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新变化和新趋势,以及行业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形成专题分析材料,及时送阅和上报。省局每年将组织经济运行专项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写作竞赛活动,对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监测人员给予通报表彰。

    (五)加大资金支持,提升工作能效。继续争取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主要用于监测工作的人员培训、信息采集、设备购置、资料印刷等方面。各级也要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改善基层监测点的硬件设备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提高监测效率和水平。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园区和企业六级信息联网、高效运行的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体系。根据需要,适时完善和升级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系统、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系统、全省中小企业名录库系统。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开发延伸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的新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三、认真做好 “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指标基数编制工作。省局印制了《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资料汇编(2015年)》(以下简称汇编),由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编报,作为“十三五”本区域的中小企业发展指标基数,为今后编制中小企业年度发展预期指标和开展目标考核工作打好基础。《汇编》中的情况资料,主要来源于各级录入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的2014年12月止累计的全年本区域监测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和省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及早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举办信息员操作技能培训,加强工作协调,认真做好发展基数的编制工作。请各市区局于2016年1月底前将本市区《汇编》报送省局企业经济运行处。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5年12月1日